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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万金:看“防电磁污染服”专利如何痛失价值的

4882    |     2016-09-19    |     领专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近几年专利侵权案件数量井喷,2014年共7671件,2015年高达14203件,翻了一番!

笔者阅览了许多案件的判决,发现诸多案件失败方不是因为技术本身的创新性不够,而是:

输于撰写!!!

输于撰写!!!

输于撰写!!!


案例分享:

原告:

    柏万清,拥有“防电磁污染服”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200420091540.7;其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为:

    A.一种防电磁污染服,包括上装和下装;

    B.服装的面料里设有起屏蔽作用的金属网或膜;

    C.起屏蔽作用的金属网或膜由导磁率高而无剩磁的金属细丝或者金属粉末构成。

被告:

    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

争议:

    2010年7月19日,原告控诉被告生产销售的防辐射服上装侵犯原告的专利权,要求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可见,是否准确界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如果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仍然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无法准确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则无法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之进行有意义的侵权对比。因此,对于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不能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本案中,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C中的“导磁率高”的具体范围难以确定,说明书中也没有相应的解释说明,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法院直接判决不侵权,上海添香“侥幸”赢了!柏万清痛失专利价值!

后续:

    2014年10月,该专利因同样的原因——“导磁率高”的具体范围不清楚被宣告无效!

    而上海添香的防辐射服装已经成为该产品市场的第一品牌!上海添香,偷着乐吧~~~

总结:

    当前专利保护形势下,专利保护对撰写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权利要求写得不好,写得有些问题,比如写得不清楚,可能直接判决对方不侵权,或者专利被无效掉,导致自己的专利价值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因此,专利撰写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真的是“一字万金”,如果真正需要保护的专利,建议您一定要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尤其是专业的代理人为您仔细斟酌,使授权后的专利具有更稳固的法律地位,享受应有的价值回报!